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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4年01月18日点击:

 

工商管理学院“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试 行)

 

为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三商(智商、情商、灵商)并举”、“五能(外语、计算机、沟通、写作、专业技能)并重”、“四学会(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的要求,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评定原则及程序

1、素质拓展奖学金涵盖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及精神文明等多方面内容;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奖励金额为400/学年▪人。

2、本着鼓励优秀,奖励先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评审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分级评定。

1)评定分为学院、班级两个层面进行评定,院级优先。院级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主要针对学年内为校院工作和活动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其余名额由各班级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小组按分配名额评定。

2)国家、省级、校级先进班级或双无班级等集体获奖,在班级素质拓展奖学金名额分配时,予以321个名额的奖励。

3同一项目,申请素拓奖时只能用一次。

4、获奖项目有多名参与者时,只有排名前三者有权申请院级认定。

5、获得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同学,在学习奖学金评定时,如有学分基点与其他同学相同的情况,则排名优先。

6、院、班级两级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评定基本条件

1、符合《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

2、根据我校《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0级学生起,学生申报素质拓展奖,除符合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外,学年内还必须获得2个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

三、评定办法

(一)院级评定

1.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人须填写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表。

2.申报条件:

1)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

2)在有CN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3)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或科研项目;

4)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社会声誉,作出较大贡献。

3.学院评定小组评定:院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学工秘书、团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组成,集体审核候选人资格,并予以认定。

4.进行公示:对由集体评定出的素质拓展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5.确定名单: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素质拓展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班级评定

1.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人须填写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表。在院级评定中未评上同学可继续参与班级评定。

2、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人数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20%,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人不能成为测评小组成员。根据不同专业、年级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可采取寝室推荐、辅导员随机抽样、班级学生推选代表等不同方式产生测评小组成员。

3、向班级公示测评小组成员名单。

4、辅导员组织测评小组进行评比:测评小组认真阅读并审核每一位同学申报素质拓展奖的书面材料,并按照条件的优先进行排序,根据班级奖学金名额选出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思想积极向上,乐观进取,有理想、有道德,并且很好地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建设风气优良的集体。

2)代表学院参加各类比赛,成绩优秀,为学院争得荣誉。

3)在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在学校(含学校)以上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个人专场表演或展示者。

4)积极组织学校、院系、班级、宿舍的各项活动并获表彰者。

5)热心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者和公益事业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成绩显著。

6、进行公示:将测评小组评定的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若有疑义,提出书面申诉,辅导员组织测评小组和相关监督人员(测评小组成员以外的2-3名同学)再次讨论评定。

(三)名额分配

考虑到学生会干部的分布,在院级评定结束后,剩余名额的10%平均分配给三、四年级;余下的90%按比例分配给各年级。

四、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细则》由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