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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共战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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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返校开展教学活动期间任课教师和指导老师疫情防控培训方案

    时间:2020年04月01日点击:

    为加强研究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在研究生返校开展教学活动期间,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应切实履行课堂考勤、课堂突发事件报告、研究生复课审核职责,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履行教师培养职责。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如下:


    一、疫情防控知识

    培养单位应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研究生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的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充分利用南京财经大学微信公众号和防控新型肺炎专题网站(http://xinwen.nufe.edu.cn/ztlm1/xxfyfkzt. htm)、江苏高校疫情防控培训平台(http://wmooc.icourses.cn/js2020.html),扎实有效做好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的防控技能培训,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确保高效临机处置突发事件。


    二、研究生课堂考勤要求及流程

    1. 研究生任课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前,需要核实所授课班级“应到课人数”,对应到研究生人数存有疑虑的,可向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询问,确保授课班级应到人数准确。

    2. 研究生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授课时间前提前进入教室,进行当次教学的课堂考勤,核定“实际到课人数”。

    3. 研究生任课教师向班长询问是否有因病请假的同学,同时要求班长出示因病请假的培养单位审批单。任课教师核实“因病请假人数”,并在研究生选课名册上对因病请假的研究生进行备注登记。

    4. 研究生任课教师根据“应到课人数”、“实际到课人数”、“因病请假人数”,核查出“缺课人数”,并在研究生选课名册上对缺课研究生进行备注登记。

    5. 研究生任课教师核查出“缺课研究生”后,应立即请班长协助向研究生的辅导员汇报“缺课研究生”的相关信息,或者立即将“缺课研究生”的相关信息反馈给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6. 培养单位接到任课教师或班长的“缺课研究生”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了解调查,及时将调查的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并将相关情况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7. 研究生任课教师根据培养单位反馈的调查结果在研究生选课名册上进行备注登记。


    三、研究生因病(隔离)复课要求及流程

    1. 因病(隔离)请假的同学诊治(隔离)后,申请复课参加课堂学习的,应持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盖有培养单位公章、研究生院公章的“复课申请单”,方可复课。

    2. 研究生任课教师应要求申请复课的同学出示经批准盖章的“复课申请单”,任课教师查验过“复课申请单”后才能允许研究生进入课堂上课。如任课教师对“复课申请单”持有疑虑,应向所在培养单位进一步求证。

    3. 研究生任课教师对允许复课进入课堂上课的研究生要及时在研究生选课名册上进行备注登记。


    四、研究生任课教师对课堂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求

    1. 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期间,若发现研究生有干咳、流涕、腹痛、腹泻等症状(或收到来自研究生的告知),应立即请班长协助通知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并立即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汇报。详见附件一。

    2. 任课教师应对突发事件涉及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选课名册上及时进行备注登记。


    五、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职责

    1. 如所指导研究生因病(隔离)请假或暂时无法复课,研究生指导教师需与其及时沟通。

    2. 未有课程教学计划的研究生,其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每天了解其健康情况,如发现有干咳、流涕、腹痛、腹泻等症状(或收到来自研究生的告知),应立即通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并立即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汇报。详见附件一。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帮助其所指导研究生,因地制宜、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完成基本学习活动,完成复课、论文撰写、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等相关工作。条件不预备的情况下,可帮助其通过补修学分等方式完成研究生的课程学习。

    4. 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需根据具体情况,配合研究生指导教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六、疫情发生后的联防联控措施(附件二)


    七、突发事件处理热线电话(附件三)


    八、水银体温计的使用方法及破损后的安全防护预案(附件四)


    九、相关人员职责一览表与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一:


    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学校及时管控第一时间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大学城防控办,所有工作务必在属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一)发现病例及送诊

    1.在校人员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本人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同班、同寝室学生也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班长报告;教职员工本人或同事也应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同志,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

    2.学校配备专门转运车送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症状较轻或无症状者佩戴口罩,自行前往。

    3.诊断结果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按规定隔离和送定点医院治疗;诊断结果未明确但无需住院治疗的,须统一安排至学校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返回学校宿舍或家中自我隔离。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正常参与学习活动。


    (二)有确诊病例后校园管控升级

    1.协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其指导下,分类处置。

    2.增加校内隔离医学观察区房间数量,病例(学生)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同宿舍及宿舍所在楼层的学生、与其在同一教室学习的学生、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教师、辅导员等其他人员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病例(教职工)所在办公室同事、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师生等其他人员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

    3.明确病例的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区域的消杀工作。

    4.病例所在宿舍楼或办公室楼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其他未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需原地自行隔离观察,由各学院各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保障师生员工日常生活需要,在隔离解除前,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5.严禁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和公共餐厅。

    6.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 14 天,同班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同一个校园内有 2个班级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 14 天的措施。

    7.停课期间,师生员工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 停止校外聚集性和其他集体活动。引导学生开展网络自主学习,线上完成预习、作业布置、视频答疑、考核等环节,保证学生跟上教学进度。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8.非密切接触人员,原则上原地居家自行隔离观察,严控校园内人员流动。

    9.在疫情中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措施时应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校保卫处协调上级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附件二:


    疫情发生后的联防联控措施


    (一)一旦校园疫情发生,当地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相关部门需第一时间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由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对学校相关工作给予全面专业指导,学校所有工作应在指导下开展。

    (二)稳定师生员工思想,消除恐慌心理,及时发布学校疫情防控动态,引导师生员工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为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消除忧虑和恐惧,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心理辅导,关注网络舆情发展。

    (三)加强全网疫情专题舆情监测,发现重大舆情及时在防控工作群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协同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四)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


    附件三:


    突发事件处理热线电话


    1.校医院突发事件、疫情报告咨询热线:86718120。及时听取和解答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师生员工的疫情报告,急救求治和解答问题。

    2.南京市及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南京市:025-68787761

    玄武区:025-83682072

    秦淮区:025-87753722

    建邺区:025-87778911

    鼓楼区:025-83401049

    雨花台区:025-52873890

    栖霞区:025-85570386

    江宁区:025-69640762

    浦口区:025-58882103

    六合区:025-57122120

    溧水区:025-57212449

    高淳区:025-57311235

    江北新区:025-58050032


    附件四:


    水银体温计的使用方法及破损后的安全防护预案


    (一)水银体温计的使用方法

    1.首先,使用之前一定要检查体温计是否有破损,破损的体温计是不能使用的,甩体温计的时候一定要避开硬物,以免碰碎体温计。

    2.注意测量的时机,吃饭、喝水、运动出汗后体温都会有所变化,因此要避开这些时间,如果有这些情况,最好休息半个小时再进行测量。

    3.检查好之后,要看看体温计上的水银柱,也就是现在的温度是不是在35度以下,然后放在腋下,夹住,静坐5分钟后取出就可以了。

    4.取出体温计之后,不要晃动,也不要用手去触碰体温计的金属头,微微转动体温计,可以看到一条水银柱钱,线到的数字,就是所量的体温。

    5.体温计使用完之后,最好用酒精擦拭一下,一方面可以消毒,另一方面,酒精具有挥发性,能使水银柱的温度降下去,然后小心收纳进外壳中,放到抽屉里等稳妥的地方。


    (二)水银体温计破损后的处理方法

    水银对人体具有危害,如若不慎打破水银体温计,需要及时清理玻璃碎屑和水银,请按照以下事项处理:

    1.将闲杂人员,特别是孩子带离体温计碎的区域。

    2.关闭屋内制热设备,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因为水银在高温环境下会蒸发的很快,为了便于清理应该尽量避免它在屋内蒸发。因为一旦水银蒸发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所以应该迅速关闭屋内制热的设备,如空调、电暖气等。

    3.及时清理玻璃碎屑,以防刺伤。在清理之前要先做好自我保护,戴上口罩手套,摘除手表、戒指及其他金属饰品。

    4.寻找散落在地上的水银珠,并收集散落的水银珠,存入密闭的容器内。收集方法有下面几种:

    (1)可以用锡箔纸玻璃片或者是硬纸板,将小颗粒的水银珠推到一起,汇集成一大滴水银珠,然后将其引入密闭的容器中。

    (2)可用湿润的小棉棒或宿舍备有的酒精棉球,将水银珠收集起来放进可以密封的瓶子中(各宿管站备有)。

    (3)可用注射器吸入水银珠,最后存入密闭的容器中。

    最后地面用硫磺粉处理,可以将地面撒上硫磺粉(各宿管站备有),这样它和水银发生反应形成硫化汞固体,再放入密闭的容器中。并在密闭的容器中加入少量水加以封闭,容器上标注“废弃水银”等字样,送至校医院,由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装有水银的密闭容器切不可乱扔,也不能将水银倒入下水道或者是垃圾桶内,否则会造成二次污染。

    5.如不慎误服水银,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