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结合《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1、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侯立军
委员:奚国泉、袁界平、王瑛、徐文燕、霍映宝、万绪才、吴文蓉、王友文、李凯
2、评审程序
(1)评比动员
由学院发布通知,宣布评审名额和评审条件,提出评比要求。
(2)个人申请与导师推荐
参评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经导师认定签字并推荐,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3)学院评审
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议,依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定细则(见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人选。
(4)公示
将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学院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议请求或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对学院的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上报学校
经公示并无异议,学院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
3、评定细则
(1)总分值=成绩分×30%+科研分×70%,成绩分为各科(包括专业选修课)成绩分的平均分,各科成绩分以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成绩登录系统计分为准,科研分以南京财经大学对科研人员最新考核计分办法为准,只计论文、课题和获奖分值,其中,论文只计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分值,课题只计申请人为主持人的课题分值。
(2)按总分值从高往低选择获奖者候选人,如遇并列情况,有较高级别期刊(如学校奖励期刊、核心期刊等)论文的优先。
(3)其他条件同《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4、本办法从2012年开始实施。
工商管理学院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