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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07日点击:

各位教师: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资格遴选

(一)遴选范围

各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学校最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内进行遴选。

(二)遴选条件及程序

1. 导师资格遴选基本条件及程序按《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南财大学位字〔2022〕30号,附件1)执行。导师资格申请学术(行业)条件及具体程序按《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细则》(南财大工管字〔2023〕3号)(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执行。

2. 申请人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3. 近三年学术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近五年学术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4. 申请专硕导师和专硕兼职导师的教师,须具有较强的旅游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相关课程教学经验。

(三)具体要求

1. 申请学硕导师、学硕兼职导师、专硕导师和专硕兼职导师的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基本信息(具体见操作手册(附件3)),线下填写《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以下统称《导师资格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申请专硕行业导师的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专硕行业导师资格申请基本信息(具体见操作手册(附件3)),线下填写《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申请表(专硕行业导师)》,(附件5,以下统称《导师资格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

《导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处或相关管理部门、科学研究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后,报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其中,校内导师涉及教学情况的内容须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签字盖章认定,涉及年度考核、实践经历部分的内容须经人事处签字盖章认定,涉及学术成果部分的内容须经科学研究院签字盖章认定。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至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2. 我院负责核实有关材料,并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规则由本院制定。

3. 工商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公示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核并形成《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

、工作安排

1. 5月8日前,工商管理学院发布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通知。

2. 5月17日前,各位老师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并提交《导师资格申请表》(纸质签章版一式一份)、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签章版一式一份)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3.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5-86718322

、注意事项

1.导师资格申请人不得违反导师资格和导师岗位管理的相关限制性条件。

2.我院严格按照导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和学术(行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导师资格申请表》须另附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出版著作(封面和版权页)、获奖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或结项证书、案例入库证明、横向到账经费证明以及挂职经历证明等。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2.《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细则》(南财大工管字〔2023〕3号

3.《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遴选申请使用手册(导师)》

4.《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申请表》

5.《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申请表(专硕行业导师)》

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