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工商管理学(1202)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一、培养目标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2.依托学校雄厚经济管理学科优势和工商管理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和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按照“学科+经管+数智”思路,拓展大财经视野,掌握坚实的经济学与管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工商管理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工商管理学术研究或独立担负工商管理相关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1.企业管理
2.旅游管理
3.技术经济及管理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创业休学、应征入伍休学除外)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起接受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的学习。原则上所有课程学习在第一至第三学期内完成,有特殊需求的选修课可在第四学期开设。
2.在第一学期的期初,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导师确定后,要负责制订每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研究生的同意后执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备案。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各培养点组建方向相近、知识或年龄互补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
3.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应该是在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是服务于培养目标,着重提升综合能力的学习。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要向研究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向研究生传授自主学习的方法和技能,具体可采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研讨、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要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淘汰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硕士研究生培养要开展美育活动,弘扬体育精神,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营造以美育人、拼搏奋进、自强不息的育人氛围。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每位硕士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25学分。
公共基础课(4门,9学分),由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组成。
学位课(7门,16学分),由学科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组成。
2.选修课,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
3.必修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 ;专业实践(1学分);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不设学分);心理健康与挫折教育(不设学分)。
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自己的视野,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听取学术报告12次,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时,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学院与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专业实践: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学校鼓励硕士研究生参与和专业学科相关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暑假开始,参加3个月(含假期)的专业实践,在完成专业实践后,应填写专业实践报告,由学院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专业实践不得在课程学习阶段进行。
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研究生开展一次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集中学习。研究生应主动学习《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科研诚信知识读本》《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江苏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和《南京财经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文件,完成自学任务。入学时,每位研究生须签署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承诺书。
心理健康与挫折教育: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研究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与挫折教育集中学习,帮助研究生解决好情绪调节、环境适应、人格发展、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择业就业、论文盲审、学位授予、论文抽检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研究生应积极配合、主动参加学校或学院开展的系列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参加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心理健康与挫折教育的相关讲座,不纳入要求参加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的次数。
六、考核方式
1.公共基础课及学位课的考核须进行笔试,主要考察研究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及运用能力。
2.专业选修课的考核以课程研究报告为主,主要考察研究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第四学期初,由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评价。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由学生独立设计和完成,须有新思想和新见解。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学院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完成计划并撰写论文。学位论文字数要求一般在3万字以上。
硕士研究生经过公开论文答辩并经过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6学分。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